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新政策解读

2014-10-14来源 : 互联网

参保人员持居民医保卡,在我市居民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暂时没有医保卡的可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住院手续。

1、住院起付标准(门槛费)是怎么规定的?

答:在合肥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院住院的,门槛费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18岁以下少年儿童和在校学生门槛费减半。持A证的低保人员免交门槛费。

2、住院医疗待遇报销比例如何规定的?

答:在医保范围内,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在门槛费以上、至16万元以下部分,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超过16万元以上部分基金不予支付。

3、住院治疗医保用药是怎么规定的?

答: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用药按《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规定,分为甲类和乙类药品。使用甲类药品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使用乙类药品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余下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使用不在《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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