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提问:“想提前还房贷,有什么条件?今年才付的首付,是要等明年才能还吗?”
回复:记者从合肥市住房管理中心了解到,如果你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正常还贷一个月后便可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无需等到明年。
如果你申请的是商业住房贷款,则需要您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并了解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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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以上;
2、申贷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与建行市三孝口支行、工行市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交行省营业部、中行省营业部等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30%,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6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并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5、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6、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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