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社会保险转移、缴费如何办理?小编从合肥市政府网了解到社会保险转移、缴费办理指南,主要包括:参保人员核定、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跨统筹范围转移、办理时间等,一起来看看合肥市社会保险转移、缴费办理指南。
一、合肥市社会保险转移、缴费办理指南:参保人员核定
1、缴费单位人员增加
首次参保:单位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已鉴证的《劳动合同》、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并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批量参保(5人以上),还需提供电子文本(携带U盘拷贝程序)。
续保:单位提供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已鉴证的《劳动合同》、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并填写《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人员增加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批量续保(10人以上),还需提供续保人员职工编码电子表格(Excel表,单位自行制作)。
个体参保人员被用人单位录用,本人凭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到其原参保代理点办理缴费核减手续,然后将原参保代理点出具的停止缴费证明反馈到用人单位办理续保。
2、缴费单位人员减少
单位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职工退休,需提供《退休审批表》;职工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填写《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人员减少花名册》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批量减少(10人以上),还需提供减少人员职工编码电子表格(Excel表,单位自行制作)。
二、合肥市社会保险转移、缴费办理指南: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跨统筹范围转移
异地转入:单位直接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所需提供资料同“首次参保”人员,另需提供转移职工从外地转移到本市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清单并经社会保险征缴中心财务科确认已到帐。转移清单应明确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应分年度注明每月的缴费基数。
异地转出:单位需提供职工转入地单位接收函和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章确认过的开户行和帐号,并填写《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人员减少花名册》一式两份,直接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
三、合肥市社会保险转移、缴费办理时间:每月1-24日
四、合肥市社会保险转移、缴费办理地点:政务区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五、联系电话
基金征缴管理一科:3536496负责庐阳区、蜀山区区域内所属单位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业务
基金征缴管理二科:3536143负责包河区、瑶海区区域内所属单位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业务
基金征缴管理三科:3536351负责高新区、经济区、新站区和政务文化新区区域内所属单位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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