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2014-10-14来源 : 互联网

一、合肥市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原件份数复印份数备注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2申请人身份证需查验1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3结婚证或户口簿需查验1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需提供4过户后房地产权证需查验15交易费、契税发票需查验16房屋共有产权证明需查验1房屋产权共有人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如共有产权证)

说明:1、转账方式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个人住房公积金卡受理。

2、购房一年以内(以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合计提取不超过房价款,办理住房贷款的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提取金额至百元整。

二、合肥市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可以在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大厅领取《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我中心网站(www.hfgjj.com)表格下载—>公积金业务类—>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如转入本人公积金黄山卡需提供公积金卡查验);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黄山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三、特别提示

1、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2、所有表格均可在合肥公积金网站(www.hfgjj.com)下载使用。

3、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4、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5、中心地址:花园街79号,市府广场交通银行对面群艺巷内。

6、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

7、咨询电话:2617480语音查询电话:266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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