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手续如何办理?合肥市瑶海区失业登记办理指南

2014-10-14来源 : 互联网

在合肥瑶海区,失业登记登记手续如何办理?小编从合肥市瑶海区政府网了解到失业登记办理指南,主要包括:失业登记手续办理、失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职工档案转移办理。一起来看看合肥市瑶海区失业登记办理指南。

1、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名册》、档案、以及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证明等材料,报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失业人员档案等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档案材料按户口分捡到区并通知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取回。失业人员档案转移至我区后,失业人员应当持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培训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两张,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到瑶海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2、失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职工应于每月1-5日凭劳动手册(失业证)和银行存折到户口所在街道办理失业保险金签领手续,并于当月20日以后到各商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职工如未按时办理签领手续,视为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

3、失业职工医疗待遇

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住院的,符合规定的,可向户口所在街道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并提供住院单、出院小结、劳动手册(失业证)、医疗费原始发票、本人病历等材料。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分娩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4、失业职工死亡补助待遇

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病死亡的,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丧葬费;发给直系亲属8个月的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次性抚恤金,没有直系亲属的不发。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劳动手册(失业证)、领取人身份证及与失业职工的关系证明等材料,按规定向户口所在街道办理相关手续。失业职工因死亡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5、失业职工就业调档手续

失业职工自就业之时起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单位可凭录用人员花名册、单位调档函、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提取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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