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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如下: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5%到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市本级暂定为0.5%。缴费比例可根据经济发展和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情况作适时调整。生育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依法征缴。
合肥生育保险相关问题解答
1.问:生育保险是怎么回事?
答: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围产期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2.问: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答:(一)产假。(二)生育津贴。(三)医疗服务
3.问:连续多年缴纳生育险,现已辞职生孩子,能否享受生育险?
答:不能。要享受生育险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
(二)、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如果已经辞职,就无法享受生育险,即使此前缴纳了多年的生育保险费。
4.问:外地户口的就业人员能否享受生育险?
答:不能。目前,跨省就业的人员无法享受生育险,只有拥有当地户口或办理“绿卡”即居住证的人才有权享受。
5.问:生育保险征缴范围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生育保险征缴范围:广州市的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目前先在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中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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