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伤保险认定申请时限指南

2014-10-15来源 : 互联网

1、工伤事故报告时限: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24小时内电话或2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及受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是否受理和补正材料的时限: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及时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整的,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自补正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4、认定是否工伤的时限: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5、工伤认定决定的送达时限: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

相关阅读:

安徽工伤认定时间将缩短拟大幅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

精彩推荐:

肥西将建“幸福夜市”市区4条公交线路可直达

合肥铜高架跨二环交口封闭施工20天出行绕行指南

8月28日阜阳北路附近停气通知具体范围公布

合肥8月份招聘会:8月下旬合肥多场事业单位招聘等你来

合肥入围“全球最具活力城市榜”超墨尔本西雅图等城市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