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来电咨询:最近打算在合肥买房,听朋友说买房要办很多手续,请问是不是这样的?具体要办哪些手续?
据了解,非本市居民买房子,先要准备好这样一些材料才能落户:购房人凭申请报告、《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申请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未达法定婚龄子女出生证明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然后由本人、配偶及未达法定婚龄子女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移,由公安派出所民警填写《申请户口迁入(登记)调查情况登记表》,报派出所、分局审批,户口性质为非农业。
购买公房、经济适用房,承租廉租房,单位集资房、福利房、遗赠房、拍卖所得房,本市的拆迁安置户都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一般房子在哪里,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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