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共机构拟“节能体检”

2014-10-21来源 : 互联网

昨日,记者从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获悉,《安徽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已印发,从今年起,我省将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实施“节能体检”,凡公共机构电、气、煤、油、市政热力等能源消耗记录都将详细核对,如何使用都得说清楚。按照规划,到2015年,我省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将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

安徽现状:能源审计位全国前列

能源审计就好比一次“节能体检”,昨日,市场星报记者从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获悉,能源审计的概念其实源自工业领域节能降耗,无论是排查节能障碍,还是挖掘节能潜力,都需要摸清家底。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人员介绍,按照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以2010年能源资源消耗为基数,在满足工作需要和人体舒适度不变的情况下,2015年我省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应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应下降12%,80%的公共机构须使用节水器。

为此,我省启动了能源审计办法起草工作。本月,该审计《办法》正式下发实施,这标志着我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规范化走在全国前列。

审计内容:能源消耗都得说清楚

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介绍,按照已经出台的《办法》,公共机构每两年要自主进行一次能源审计。公共机构不具备能源审计能力的,可委托符合条件的能源审计机构开展能源审计工作。

能源消耗总量增幅较大;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财政资金支持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开展的,只要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都应结合年度节能工作计划,将其纳入年度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计划。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报告,不仅要显示审计公共机构的用能设备及运行状况,还要提出加强和改进节能的建议和措施,尤其是查找存在节能潜力的用能环节或部位,提出合理用能建议。审计内容要包括检查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评估分类与分项的总能耗、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核实公共机构水电气等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说明等内容。

奖惩措施:对弄虚作假者,将向社会通报

昨日,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介绍,公共机构如有下列行为:拒不开展能源审计工作或拒绝、拖延提供与能源审计有关的资料的;提供与能源审计有关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未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措施的。由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从事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的机构,有下列行为:在能源审计过程中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的;未履行能源审计合同或严重违约的;工作人员不遵守保密规定,泄露被审计机构秘密的。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取消其从事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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