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保险医疗补助金的规定

2014-10-23来源 : 互联网

问: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哪些规定?

答:失业人员应当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享受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在享受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5年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在享受18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10年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问:失业保险医疗补助金有哪几项?

答:失业保险医疗补助金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失业保险医疗补助金包括两项:定额医疗补助金和住院医疗补助金。

问:哪些失业人员是失业保险医疗补助金的支付对象?

答: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每月享受定额医疗补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住院治疗、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做绝育手术或分娩的失业人员,按规定给予住院医疗补助。

关于失业保险的基本常识:

★关于失业保险服务的办事指南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服务指南

★怎样领取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如何计算?

★失业保险金如何发放?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哪些具体规定?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申领失业保险金有哪些程序?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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