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查处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案件

2014-11-07来源 : 互联网

近期,市安监局连续查处了两起危险化学品行业违法违规案件。市**安委办特在全市通报了这两起案件,要求各县区**、开发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工作,进一步加大打非*违工作力度,并严格责任追究机制。

8月25日,根据省****局转来的**举报件,市安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园区的当涂县兴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证,长期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铝粉)的生产和经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84条规定,市安监局对其处以责令停止生产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9月16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和县安徽海顺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暗查暗访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安全设施不完备、违规开展危险作业等问题。市安监局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公司进行了督查,发现该公司违法违规储存氯气、二氧化硫,现场缺少有毒气体**仪,动*作业不符合规范要求,违规搭建房屋等。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0条的规定,市安监局对其处以停产整顿并处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两起案件虽然得到及时查处,但也暴露出马鞍山市隐患排查整*与打非*违工作还不够全面、**,隐患排查仍留有死角。为此,安委办要求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打非*违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从严查处;要强化责任意识,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对监督检查不到位、疏于监督管理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发生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渎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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