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不良无法办理“商转公”

2014-12-08来源 : 互联网

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昨天发布新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即“商转公”)业务流程,与之前政策相比出现不少变化。

据了解,与以前相比,新政策的一个*大变化就是商业贷款余额的处理。比如,市民有一套商品房还剩下35万元商贷未结清。以前市民可以选择担保公司垫付35万元,但要付一笔担保费用给担保公司;现在,市民只能自己筹资,先将商业贷款余额结清,才能申请“商转公”。

对于商转公房屋的要求,新政有所放松。此前,办理商转公的商品房需在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的成套住宅,且已办理房产证、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此次对于房屋范围的要求为“合肥市区(不含四县及巢湖市)”。

如果信用不良,市民将无法申请“商转公”。

据了解,只有征信查询无问题的市民才能领取申请表办理“商转公”业务。办理“商转公”时需携带的材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复印件(二手房需提供“他项权证”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还贷证明原件及近一年还款明细(注明商贷放款时间、额度、年限、月还款额、剩余本金),购房合同原件,借款合同原件。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的市民需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商业贷款还款满一年。住房商贷自行结清后,他项权证先不能注销,前台受理完毕后方可注销。此外,商品房若没有分割到户的土地证,要提供大土地证复印件和开发商开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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