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回应约见办"错案检察官"

2014-12-09来源 : 互联网

去年底,淮北市退休检察官孟宪君进京向*高检举报8年前曾办错案,该事件在网上炒的沸沸扬扬,安徽省高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并在上个月再次开庭审理。近日,媒体再次爆料称宪法日当天孟宪君被检察机关“约谈”,疑遭报复。

12月7日,淮北市检察院就“约谈”作出公开回应:孟宪君向媒体反映的情况,与检方掌握的真实情况有出入。为此,淮北市检察院于12月4日就有关情况与孟宪君进行了沟通,并与他交换了几点看法,并将在适当时候公布有关事实真相。

事件回顾:退休检察官举报8年前办错案

2013年11月,已经退休的65岁淮北市原相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孟宪君专程来到北京,向*高检自曝曾于8年前办了一件错案。

2005年,高尚是淮北市市容局环卫处的一名普通工人,该局为员工筹备建集资房,高尚作为土地方代理人参与其中。然而,*终该集资房项目“流产”。高尚在未向单位**请示的情况下,将共同账户内的360万元转走,被控挪用资金罪。

但从立案侦查开始,高尚就一直坚称自己无罪。案件由淮北市检察院交予相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孟宪君接手此案。 2006年9月,相山区**一审判决高尚无罪。随后,淮北市检察院提起抗诉。二审中,孟宪君再次被指派为此案的检察官。淮北市中级**二审撤销了一审的无罪判决,改判高尚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此后,高尚多次提起申诉,但均被驳回。

去年底,已经退休的孟宪君向*高检自曝在办理该案时受到“干预”,导致错案,引发全国关注。今年4月8日,省高院依照程序对该案开启再审。

案件再审:检察官旁听庭审

11月20日,该案在安徽省**人民**公开审理。庭审从上午9点一直持续到下午2点,公诉机关和高尚本人以及辩护律师就案件争议的焦点,展开了近5个小时的辩论。主要围绕高尚是不是符合挪用资金的身份主体、涉案资金是否属于挪用、案中提到的**是不是属于高尚私自刻制等进行了质证和辩论。

当天,已经退休、曾办过该案的孟宪君在旁听席全程旁听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未当庭宣判。合议庭审理后认为,该案属于疑难、复杂案件,需要提请该院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待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再择期宣判。

再兴波澜:检察官称被“约谈”疑遭报复

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近日,有媒体报道,在12月4日当天,孟宪君被淮北市检察院纪检人员“约谈”。据孟宪君自己透露,工作人员在“约谈”期间向他核实了其向媒体“泄露****、检察机密”的有关情况。

孟宪君坚持认为自己做的事没有错,高尚案早已审判结束,不存在“泄密”问题。检察院方面也无权对他的这一行为加以处分。孟宪君认为“约谈”是检察机关的“报复”行为,担心自己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检方回应:就有关情况向当事人沟通

针对网上持续发酵的“被约谈”一事,12月7日,淮北市检察院公开作出回应:孟宪君向媒体反映的情况,与检方掌握的真实情况有出入。为此于12月4日就有关情况与孟宪君进行了沟通,并与他交换了几点看法,并将在适当时候公布有关事实真相。(本网记者黄娜娜)

回应全文如下:

自去年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孟宪君举报自己办错案以来,检察机关一直高度重视,一方面认真依法复查案件,另一方面多次找孟宪君本人了解核实有关情况。近日,有关媒体就此案再次进行采访报道,引发社会关注。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孟宪君向媒体反映的一些情况,与我们了解掌握的真实情况不相一致。为此,我院于12月4日就有关情况与孟宪君进行了沟通,并与他交换了以下几点看法:

1、作为一名退休检察官,在依法依纪的前提下,有权通过正当途径反映办案中的问题,也可以帮助申诉人依法申诉,对此我们表示欢迎。

2、作为原案承办人,希望孟宪君接受采访时能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反映办案全过程,不能误导**,影响审判。

3、关于保密问题,根据*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保密局的规定,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情况、各委员在案件讨论时发表的具体意见属于涉密事项,即使案件办理完毕也不得擅自公开。这是为保证检委会委员在讨论案件中能够自主、真实发表意见的基本制度保障。鉴于孟宪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仅多次谈到检委会委员在讨论案件时的具体意见,而且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出于对孟宪君同志负责的态度,我们在谈话时就有关涉密规定向他作了解释和说明。

我们十分感谢媒体、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和检察机关所办案件的关注和监督,也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关注和监督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我们会在适当时候公布有关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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