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区小吃摊点须登记

2014-12-31来源 : 互联网

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明,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随意摆摊设点既影响城市交通、市容市貌,又潜伏着食品安全隐患……为消除这些脏乱差现象,近日,谯城区**《小餐饮食品摊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小餐饮、食品摊贩加强监管。

据统计,谯城区目前约有小餐饮2000家,流动食品摊贩数量更是难以统计。“普遍存在着小、散、脏、乱、差等特点。”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另外一个方面说,小餐饮特别是食品摊贩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消费需求,方便市民生活的同时,也解决了部分困难人群的生计问题,全部依法取缔不太现实。

根据新**的《办法》,小餐饮和食品摊贩成为受管理的对象。其中,小餐饮指固定经营场所面积在150㎡以下或者就餐座位在75座以下,暂不具备餐饮服务许可条件的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等各类餐饮单位;食品摊贩指在当地**或者城市管理部门划定的经营区域内,现场制销食品并提供就餐设施服务的餐饮摊贩和食品流通摊贩。

“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谯城区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划定相应的经营区域,供食品摊贩从事经营活动。”《办法》称,小餐饮、食品摊贩应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查,符合登记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并核发登记证明。

已取得登记证明的小餐饮、食品摊贩的违法经营行为由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未取得登记证明或取得登记证明后仍在划定经营区域之外从事食品经营的食品摊贩,由当地**或城市管理部门予以取缔。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