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即日施行。该办法被旅游业内称为“游客黑名单”,游客不良信息保存一至两年,会影响到游客再次旅游,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出境、银行信贷等。
这份共11条的《办法》,将“游客不文明行为”定义为“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等受到行政处罚、**判决承担法律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被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有以下六种:扰乱公共汽车、电车、*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参与**、**活动等以及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情形。
《办法》规定,**旅游主管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旅游主管部门建立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由下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由**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
国家旅游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相关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期限自信息核实之日起计算。如果游客的不文明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