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立药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医院医药价格改革从4月1日正式启动,我省也将从4月1日开始,开展药品价格监测工作,建立起药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
127种药品列入药品零售价格监测常用目录,各市价格主管部门在当地选择2个经营规模较大、品种较全的医药公司进行监测。药品价格采集内容按采报价**单位实际销售给消费者的零售价格采集。
药品监测规格的确定,制度中已规定的按制度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采报价**单位自主确定,但必须是本单位使用的常用规格。为**监测品种价格变动的可比性,监测规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