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发放岗位补贴……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下发《关于调整我市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一系列帮扶企业政策,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自2015年5月1日起,全市参保单位失业保险费率降至2%。即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3月份和4月份单位和职工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与调整费率后产生的差额,由各参保单位与职工自行结算。
同时,参加失业保险并**1年内不实施规模性裁员的企业,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企业享受岗位补贴的人数,根据企业稳定员工情况和该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确定,企业享受岗位补贴总额*高不超过该企业上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补贴期限*长不超过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