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儿子、老伴相继去世后,年过七旬,无力*自抚养孙子的张老太将“前儿媳”告上了法庭。日前,歙县**依法审结该案,及时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张老太的儿子与江某原是夫妻,7年前,因感情破裂由**调解离婚,婚生子由张老太的儿子直接抚养,江某每月支付抚养费。然而,离婚后不久,张老太的儿子因病离世,孩子一直跟随张老太和老伴生活。2014年11月,老伴也因病去世。而张老太已年过七旬,无经济来源,成了村里的低保户,祖孙二人相依为命,难以度日。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张老太多次提出让江某承担起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但江某总是**。无奈,张老太将江某告上法庭,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江某辩称,张老太提出的抚养费,她承受不了,愿意按**调解书规定的支付。此外,前夫生前与自己积怨较深,也不让自己看望小孩,以至孩子到现在都不认识自己。案件审理中,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致调解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