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作为社会需要关注的人群,他们的生活需要人们的救助。为加大对孤儿的救助力度,近年来,肥东县**了系列孤儿基本生活**办法。目前,全县享受孤儿基本生活**265名,其中社会散居孤儿259名,福利院集中供养6名,今年以来新审批孤儿待遇25名。
2015年共打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92.06万元,发放春节、六一孤儿慰问费49.3万元。该县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6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按月打卡发放救助。
该县还从2012年起,孤儿基本生活费除**、省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纳入县财政预算,每年“六一”、“春节”期间,给符合规定在册的孤儿***发放慰问金各1000元,基本**了孤儿的生活。
去年以来,又将父母双方均患精神性疾病,均是二级以上重度残疾的,父母弃养两年以上、查找联系不到父母信息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纳入孤儿基本生活**范围。并加强对孤儿的动态管理,定期走访了解全县孤儿成长、健康、学习等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