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网络支付拟日限5000元

2015-08-01来源 : 互联网

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中国人民银行7月31日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非银行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且非银行支付机构要对该笔交易的风险损失无条件承担全额赔付责任。

为**客户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意见稿提出,非银行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

其实,除了日交易有限额外,意见稿规定,要求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个人客户仅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

与此同时,央行对于意见稿的释义中指出,个人客户综合类支付账户的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但消费类支付账户的余额仅可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包括借记和贷记账户),不可用于转账至其他账户,也不可用于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

标签: 银行网络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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