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缺乏专职儿童保护机构

2015-08-04来源 : 互联网

近日,一组河南“猪圈男孩”照片在网上疯传。照片中的男孩儿蓬头垢面、衣着凌乱,和一只幼猪共处在一辆满是污渍的泔水车里。正当人们唏嘘不已时,江苏南京又爆出“小兄妹被祖父锁入狗笼”的新闻。“与猪同住”、“被关狗笼”的孩子并非孤儿,却是监护人严重缺位的“事实孤儿”。他们的合法权益,如何来**?

7月29日,《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征集立法意见,其中拟规定:“不得让未满六周岁或者基于生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参与草案拟定的全国律协未成年保护委员会委员李晓霞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草案规定“将在***门下设置实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是全国范围内的重要突破。

,“猪圈男孩”系河南濮阳清丰县的刘洪波,其母患有精神障碍,对他常施以暴行。不论盛夏寒冬,7岁的洪波长年睡在自家院落里,至今不会与人交流。而江苏小兄妹的父母属未婚先育,母亲于两年前不辞而别,父亲因外出打工将孩子交由祖父照看。祖父白天外出,无暇看管,只能将兄妹俩锁入狗笼,以防其走失。

7月29日,《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立法意见,拟规定,不得让未满六周岁或者基于生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行政机关、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侵害的,有立即向公安机关或者综合服务平台“强制性报告”的义务。

国家设有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但这只是一个宏观的协调机构,而非实体机构,此次南京草案设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相当于地方**的职能部门,有专人专职来做事,这在全国还属*例。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