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蒙城县三义镇的马云翔(化名)骑摩托车时违法,车辆被扣。交了550元罚款后,马云翔把车子领了回来。然而,今年5月马云翔发现,该违法记录仍然没有被消除,且罚款加上滞纳金已经达到了1100元。目前,蒙城县公安局介入调查此事。
2012年2月25日上午,马云翔骑摩托车到镇上买东西。当时马云翔还未满18岁,刚到镇上的淮中超市附近,他就因无证驾驶,连车带人被蒙城县交警大队六中队查到了。
“在派出所交了罚款后,2月28日,我拿着交警队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三义派出所把摩托车领回家。”本以为这件事就此结束了,今年5月,马云翔打算升级自己的机动车驾驶证时发现,该违法记录仍未处理。此外,还增加了3年来的滞纳金,一共是1100元*。
一方说自己在派出所交了罚款,一方说不在辖区内所以不可能收到罚款,事实究竟如何? 4日下午,记者联系了三义派出所,民警表示所长外出办案,而他自己对此事不知情,不能给予解释。随后,记者又联系了蒙城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接到相关举报,目前正联合督察纪检、政工科等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