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络专车、快车等,合肥市运管部门早已定性:非法营运,是“黑车”。所谓的“专车”仅是通过应用软件建立了乘客与车主之间的联系,该车从法律层面上不具备营运资质,实际上从事的是为乘客提供道路运输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的营运活动,应属于非法营运行为,如查获,将依法处理。
因为外地车横行,今年6月16日,合肥市运管处在机场、*车站、汽车站、医院、大型商业场等地开展出租车异地经营整*活动。
截至7月20日,市运管处共查处异地营运行为77起,一经发现按照上限3000元处罚。
然而这似乎并没有什么用。对出租车影响*大的网络专车,依然在合肥大街小巷揽客。这到底是谁的责任?滴滴、快的破坏规则?运管部门查处不力?刘师傅也说不清楚,“总之我们驾驶员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