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爆“抢红包”交税 安徽税务部门回应不知情

2015-08-08来源 : 互联网

“网络红包税将开征”、“中国税务机构酝酿对网络红包征个税”、“网络红包征税时代全面来临”……这几天,有关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加强对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消息及其影印件在网上盛传。地方税务部门有没有收到这份内部文件?对**红包等征税是否合理?

一份据称出自7月28日、在国家税务总局内部传阅的文件*近在民间“疯传”。随后,在网上看到了这份《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不过相关的文件在国税总局官网上并没有踪影,国家税务总局方面尚未对此事作出任何回应。

早在今年春节期间电子红包大战之后,电子红包应该征税的消息就已满天飞。3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曾在****期间明确表示,企业派发给社会上个人的中奖性质的红包,应依法征税;亲友之间互发的娱乐性小额红包,不征税。

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此次“内部文件”泄露属实,或意味着企业发放电子红包缴税细则**进入倒计时。不过,记者从安徽省及合肥基层相关地税部门了解到的情况是,多位税务机构人士均表示没有收到相关的文件,对具体情况还无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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