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您的手机流量当月用不完,将不会被清零了。从现在起至8月25日,《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面向公众征集意见,除了大家关注的手机流量清零问题有了明确规定外,《条例(草案)》还在商品房购买、三包服务等方面有了新规定。
读者可在8月25日之前,登录省**法制办门户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据了解,消费者对有关部门设置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收费项目,以及设定、变更收费标准,有权提出组织听证的建议,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请求支持。
经营者应当**商品质量,如果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应当立即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并告知消费者和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对于需要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召回商品费用。根据《条例(修订草案)》,经营者对存在严重缺陷的商品不采取召回措施,将面临严重处罚: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