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姑饼干”不养胃消费者起诉徐静蕾

2015-08-08来源 : 互联网

生活中有很多人会因为各种原因而胃不好,养胃成为很多人比较在意的事情。不仅仅是药物*疗,食物养胃也成为很多人的方法。

李先生由于胃部不适,在北京一家超市购买了“江中猴姑饼干”,食用后发现其与普通饼干无异,李先生认为该产品不是**品也不是药品,宣传上属于误导消费者,故起诉销售者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者江西食方食坊**食品公司、广告代言人徐静蕾等被告要求十倍赔偿货款共计7830元并在**电视台8套、腾讯视频、超市发厢红旗店大屏幕等广告发布载体上公开道歉。日前,海淀**受理了此案。

李先生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广告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的宣传不得涉及疾病预防、*疗功能,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欺诈消费者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故向**起诉,要求被告十倍赔偿共计783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标签: 起诉猴姑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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