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合肥老人李荣寿在一环内骑摩托车时被交警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原因是一环内“禁摩”。为此,老人将交警队告上了法庭。昨日记者获悉,日前,庐阳区**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李荣寿的诉请。
李荣寿老人今年已70岁,摩托车龄已有30年。今年3月16日10:15,李荣寿骑摩托在寿春路与阜阳路交口被拦。当时,民警当场制作《处罚决定书》,决定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
据悉,去年6月18日,合肥市公安局、环保局联合发布“禁摩令”,从去年10月1日起,市区一环路以内(不含一环路)区域24小时禁摩,公安部门对违规进入限行区的行为予以处罚。不过,李荣寿对这个处罚并不认可,提起行政复议。4月10日,合肥市交警支队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行政处罚决定。随后,老人向庐阳区**提起了诉讼,认为“禁摩令”的制定于法无据,并请求撤销交警部门的处罚决定。
日前,庐阳区**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老人诉请。昨日,李荣寿表示,他已向合肥中院提起上诉。老人认为,为防*大气污染禁摩并不恰当,“摩托车能给一环内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吗?”上诉状中,李荣寿请求**对“禁摩令”进行审查。此外,他请求**撤销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