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环保部获悉:日前,环境保护部已完成绿色GDP核算有关技术规范,并确定在安徽、海南、四川、云南、深圳、昆明、六安市等7地开展试点工作。力争今年下半年,完成2013年度全国环境经济核算报告、京津冀地区环境经济核算报告。
按照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环保法要求,地方**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经济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为落实这些要求,今年3月底,环境保护部重启绿色GDP研究项目,致力于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
今年下半年,环保部将支持环境规划院牵头推进试点和研究等工作,指导各试点地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试点地区进行核算技术规范培训。
此外,今年上半年,环保部配合推进“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改革工作,就国家***提出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案(讨论稿)》《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讨论稿)》,组织对方案“水资源质量及变动表”提出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