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合肥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新规将于下月起施行。今后,合肥**投资兴办**性的养老机构区分服务对象实行不同收费政策,养老机构服务收费行为将进一步规范。
据了解,今后合肥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场形成。**投资兴办**性的养老机构区分服务对象,实行不同收费政策。其中,城乡“三无”老年人实行免费政策,其他经济困难老年人床位费、护理费实行**定价或**指导价,伙食费等服务收费项目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
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原则上按月度收取,不足15天的按半个月收取,超过15天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收取,1个月按30天计算。
所有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电话、宽带网络使用费减半收取;有线数字电视、电表、水表建安价格(含安装材料)按成本价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