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积金业务办理相关问题解读

2015-08-12来源 : 互联网


问1、新设立的单位怎样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答:新设立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管理中心审核文件,到管理中心指定的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以下简称委托银行)办理职工账户设立及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单位到管理中心领取或通过管理中心网站(www.hfgjj.com)下载《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申报表》(简称开户申报表)和《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清册》(简称开户清册),按填表说明填写后加盖**;

(2)、单位携带填写后的《开户申报表》、《开户清册》和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手续;

(3)、经管理中心审核,单位持开户材料至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4)、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后即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员应根据开户职工月汇缴金额和委托银行提供的转账账号按月足额缴存公积金。

问2、单位怎样汇缴住房公积金?

答:(1)单位在办妥职工开户手续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住房公积金采取单位按月汇缴方式。单位在发放职工月工资时,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连同单位应缴存的部分,在发工资日后五日内,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汇缴手续。

(2)单位在以后各月汇缴时,若单位缴存人员没有发生变动,应按上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及缴存金额转账至委托银行单位住房公积金专户。如有变动,应根据职工及其住房公积金的变动情况填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同时按当月核定的缴存金额转账至委托银行单位住房公积金专户。

问3、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缴存部分,二是单位缴存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问4、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手续?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须每年核定一次(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单位应填写《合肥市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申请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于每年7月至8月到管理中心办理基数调整手续。

问5:我在单位自动辞职后,现为自由职业者,现在想查询之前单位是否给我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请问我该怎么查询?

答:可通过以下四种方法查询

1、登陆管理中心网站(www.hfgjj.com)用身份证号查询,若单位未登记身份证号则您可以咨询原单位经办人,查询本人9位个人公积金账号,再上网查询;

2、公积金卡查询,持住房公积金黄山卡在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各营业网点柜台查询;

3、自动语音查询:2669711;

4、本人凭身份证及相关单位身份证明(如工作证等)来管理中心人工查询。

问6:我要把原单位的公积金转移到新单位的公积金账户里。我想问下整个转移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答:可从网站上下载转移表(一式四份)或来管理中心领取转移表,将原单位和现单位的公积金相关信息填写完整,由原单位盖章后来管理中心审核。注意该业务需您在新单位的账号在网上查询系统上生成之后方可前来办理。

问7:你好,我去年在合肥一家公司上班,单位给我交了公积金,现在我想去外地工作了。请问我的公积金怎么转移过去啊?

答:如您已经在外地设立了公积金账户,请前往外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接收证明,将证明交原缴存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

问8: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有利息吗?

答:有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一年度结转的公积金按银行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结息,当年缴存的公积金按银行活期利率结息,且公积金的利息是免征利息税的。公积金的一个年度是指阳历每年的7月1日到下一年的6月30日。

问9:你好,我的网上公积金查询密码记不得了,怎么登也登不上去,请问怎么才能找回密码设置新的密码?

答:您可以向开通过单位查询密码的单位经办人反映,让单位经办人重新设置;如果单位经办人没有开通单位查询密码的,您还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来管理中心重新设置。如果您遗忘的是公积金卡的银行密码,须持住房公积金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徽商银行各网点办理密码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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