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房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申请廉租住房**需要提交的材料:
1、合肥市城市廉租住房**申请表(一式2份),填写前应仔细阅览申请表背面的“填表说明”;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3、户籍证明(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4、家庭所有成员的现住房情况证明。其中,有私有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产权证明(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租赁公房的,提供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无房的,提供无房的相关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证明,无单位的由所在街道、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租赁私房的,提供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5、*低生活**金领取证明(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或收入证明;
6、申请家庭有残疾人的,其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7、婚姻状况证明(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8、其它证明材料;
9、2011年度可供配租区域:庐阳区、瑶海区、新站区。
(二)优先实物配租的家庭另需提交下列材料(一种或一种以上):
1、享受本市城市*低生活**2年以上的证明(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2、申请人是年满60岁的孤老证明;(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三级及以上等级)(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4、其它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