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校车公司”出现

2015-08-15来源 : 互联网

开学季即将到来,校车安全问题再次受到关注。2012年,***颁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并给予各地三年“缓冲期”。记者了解到,目前省教育厅、法制办、公安厅等多部门正在联合展开调研,“皖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将适时**。

据悉,目前省教育厅、法制办、公安厅等多部门正在联合展开调研,我省将适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校车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县区,我省按照“**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要求各地“以县为主”制订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服务方案,鼓励各地探索采取有效措施**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据悉,我省将完善并严格执行校车使用许可制度,督促地方**进一步细化校车使用许可实施细则。此外,还将健全校车运行监管制度,驾驶员资格审核、监管、培训等管理制度。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学校布局和学生上下学出行需求,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引导学生更多乘坐公共交通上下学。鼓励有资质的社会车辆参与校车运营,实行集约化、公司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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