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有住房需求者可申请公租房

2015-08-17来源 : 互联网

芜湖市进一步拓宽市区住房**覆盖面,近日**“完善市区住房**工作实施意见”,在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需求的基础上,凡有住房需求的在芜人员均可申请租用公租房。

除了公租房申请门槛降低,其申请流程也进一步简化。该市规定,各级住房**机构应按照便民、**的原则,简化工作流程,减少审核环节,对有居住需求的人员持身份证件即可申请租用,原则上**进行年度复审。

按照“租补分离、先租后补”的原则,申请对象按合同约定先期交纳租金后,即可**时间入住公租房。符合租金补助条件的**对象,可定期持租赁合同、租金缴付凭证向户籍所在地住房**机构申请租金补助。在租金收缴、租售并举等方面,该市也进行了创新。今后公租房所有权人可自行收缴租金,也可委托街道、物业等单位代收、代缴租金,并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逐步建立银行代收租金工作模式。

承租公租房的**对象可自愿申请购买公租房,出售比例原则控制在公租房房源(包括增量和存量)总量的30%左右。同时,鼓励实行公租房共有产权,即承租人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递进购买所承租的公租房部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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