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食源追溯成摆设消费者普遍“不知情”

2015-08-24来源 : 互联网

从地沟油到福喜肉,从甲鱼黄鳝等抗生素超标到蔬菜等化肥农药残留一段时间以来,作为舌尖安全重要**的食品源头追溯制度,被一些媒体曝为聋子的耳朵———摆设。笔者走访发现,国内食源追踪从2004年在部分省市试点以来,虽然出现了二维码和无线射频等技术手段,但总体上讲消费者对其比较陌生,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并不完善。

在沈阳市浑南区一家大型超市,笔者发现一些食品标签中的生产商地址模糊,烤鱼片、茶叶等加工食品未写明原料采购地。一些饼干外包装的二维码或打不开,或没有食品产地的相关内容。

在该超市的生鲜柜台,单价、总价、净含量、包装日期都有,**没有产地信息。随机向某猪肉柜台售货员询问产地,被告知铁岭,具体哪个养猪场不知道,超市开业5年,头一次碰到问这些的。

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应标注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农产品食品需增注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

业内人士透露,中国贸易总额中可追踪的生鲜食品占比几乎为零。这是一笔糊涂账,主管部门也难说清。国家农产品保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陈绍慧表示,食品源头主要指生产源头,农产品从初加工阶段起就应该纳入追踪范畴。从流通信息链条看来,目前供应市场的一些粗加工、贮藏等环节尚可,模糊的主要是消费市场。

2004年,山东在全国**开展农产品供应链跟踪与追溯研究,上海、福建等地也推出产品安全信息平台肉品质量查询系统等食品追溯试点。

商务部在2011年公布《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在10个有条件的城市建设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形成流通节点信息互联互通的流通信息和责任追溯链条。

**指出,这个指导意见通知只是针对有条件的城市,并不是全国统一的硬性规定,不具有市场监管的法规效力,因而各级地方**在执行过程中会打折扣。

事实上,消费者对食源追溯普遍不知情。辽宁省消费者协会商品服务监督部何民表示,从未接到食源追踪的相关投诉。

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所长张宝义指出,国内消费者尚处于识别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的低层次阶段,对产地情况、产品品类等***信息较少关注。一个成熟的消费市场应提供覆盖全流程、全方位的信息资料和强制性监督手段。

沈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肉制品生产商说,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生鲜集中零售供应方,回扣和提点给足了,产品质量都能商量,谁还在乎生产源头?

***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食品药品安全。

陈绍慧表示,源头追踪是对消费者食品安全的保护,一旦出错有据可查、及时*理。对供应全链条的生产者和流通者,也有督促和制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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