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七亿元“真金白银”提高八项社保标准

2015-09-02来源 : 互联网

据蚌埠新闻网报道,“城乡居民养老金每月涨到了80元,**每月还给我发1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这些补贴算下来,我现在一个月能拿到870元。”一提到今年的各种“福利”,禹会区钓鱼台社区74岁五保户田广福笑不拢嘴,他说,“有了这些*,今后再也不用为没人养老忧心发愁了。”

市财政局社保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我市财政部门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着力改善和**民生。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8项补助标准相继提高,全年将投入资金55.4亿元,其中新增投入7亿元,惠及人群710万人次。

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1992.64元,比去年增加200.26元;五保户分散供养标准由年2400元提高到26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年3600元提高到48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40元;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960元;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2400元;给予本市户籍70周岁以上城乡“三无”人员、享受低保待遇对象以及70周岁以上、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失*”家庭成员每人每月100元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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