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直公积金落实“首付新政” 合肥暂未执行

2015-09-03来源 : 互联网

住建部等三部委日前联合发布通知称,9月1日起,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低*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记者昨天从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已落实*新*付政策。

昨天,从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已经发布通知,紧随三部委新政步伐。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低*付款比例为20%。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合肥市肯定会执行“*付新政”,不过目前尚未收到具体文件。等到文件到达后,将**时间按照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到位。

今年以来,合肥公积金新政频出:省内异地公贷;合肥、武汉、长沙、南昌中部四省会公贷互认互贷;贷款额度上调……这使得公积金使用“门槛”降低,公积金贷款资金使用率提高,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部分购房者的购房成本。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一方面,公积金贷款对单套房屋总价比较低的城市作用比较大,而对于合肥目前的房价来说,改善型住房总房款基本超过**元,使用公积金贷款*高贷款额度55万元后,*付款需达到45万元以上,才能使用纯公积金贷款;另一方面,由于很多楼盘并不接受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老百姓享受的“惠政”在现实中打了一定折扣,而其对楼市的带动作用,也受到了一定影响,因此整体对楼市成交影响并不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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