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不善:“黄金四牌楼”关门 商户败诉:判赔商场155万

2015-09-03来源 : 互联网

福乐门**广场位于西二环与长江西路交口的**地段,这个打着长江西路升级版“**四牌楼”的购物广场共有4万平方米商业中心,所有商业门面是由福乐门商业运营公司统一打包整体对外出租,收取租金,并负责对市场进行日常管理。

2013年初,17户商户通过与安徽福乐门商业运营公司签订协议租赁福乐门商业铺面,租赁期限一般都是三到五年时间。然而,开业以来,商场里冷冷清清,商户们经营状况很不理想,不少店面纷纷关门歇业。为此,也加剧了商户与福乐门商业运营公司的矛盾,双方曾经发生过数次冲突。

2014年5月份,福乐门商业运营公司提前解约,这也让双方的矛盾达到了极点。商户代表多次请求**出面解决,并联合起来将福乐门运营公司告到蜀山区**。福乐门商业运营公司认为,之所以提前解除合约,并对店铺断水断电,是因为这些店铺欠下了*额费用,包括房租、商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而商户们则认为,福乐门**广场招租时在宣传手册上**引进影院和*锅店等商家,却迟迟没有兑现,而且后来的商铺入驻率低,使得商场内的人流量非常少,造成他们的生意一直亏损。

2014年11月蜀山区**以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判决商户败诉,并赔偿对方约155万元。一审败诉后,17家商户情绪更加激动,不服区**判决,更有商户做出跳楼的**行为。

标签: 商场运营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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