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省纪委坚决整治“四风”问题具体通知情况

2015-09-10来源 : 互联网

为深入落实**八项规定和省三十条规定精神,日前,省纪委就中秋国庆期间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等有关事项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紧盯中秋国庆这一重要节点,把纠正“**”作为一项政*任务,明确纪律要求,严防“**”反弹,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公款送月饼节礼,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转嫁费用,严禁**。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和**问题专项工作,以又严又实的精神和作风履行好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垂范,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带头抓好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要通过明查暗访、专项督查、交叉检查等形式,**对**和省委、省纪委三令五申禁止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商业预付卡等违规违纪问题开展督查,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违规违纪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紧盯“**”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花样翻新”和“隐身”“变异”等“**”问题。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较真碰硬,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做到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一寸不让,确保纪律和规矩的刚性约束,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坚持“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或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通知还公布了省纪委监察厅举报电话:0551—12388—2,举报信寄至省纪委信访室,网络举报登录至省纪委监察厅门户网站“网上举报”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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