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法制办获悉,市**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管理,凡纳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将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重大事项决策是指各级各部门依照相应工作规则,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面广,牵动性强,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所作的决定。诸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旧城改造方案、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等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
根据规定,每年1月31日前,市相关部门应提出拟纳入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议题事项报市**法制办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议题事项,将由市**法制办汇总编制决策目录,提交市**常务会议审议,并由市**办公厅印发,于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其中,目录将明确重大决策事项名称、决策承办部门、时间计划等内容。
此外,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减、变更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届时,市监察局还将对纳入目录的决策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