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免是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规定,任命某人担任某项职务或免去某人所担任某项职务的行为。经**黄山市委组织部的决定调整,于今日发布了新一轮干部职务任免通知。
10月8日,**黄山市委组织部发布了关于夏建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该通知称:各区县委,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党委,黄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市委决定:
夏建萍同志任市纪委***;
潘薇薇同志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免去其黄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
凌沧桑同志任黄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专职副书记;
王骏华同志任太平湖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黄山区汤口镇党委书记职务;
孙水斌同志任屯溪区委委员、常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祁门县委常委、委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朱永胜同志任黟县县委委员、常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市纪委宣传部(研究室)部长(主任)职务。
免去:
秦学锋同志的市纪委***职务;
朱乐华同志的屯溪区委常委、委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蒋集体同志的太平湖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洪斌同志的黄山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经研究决定:
朱乐华同志任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洪斌同志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
潘薇薇同志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
免去凌沧桑同志的市商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同日,**黄山市委组织部发布了关于张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该通知称:各区县委,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党委,黄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市委决定:
张明同志任市人大内务司法(民宗侨外)委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人大办公厅副调研员职务;
苏俊颖同志任黄山区汤口镇党委书记;
免去陈新民同志的市人大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黄山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