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2015供热费】2015-2016年西宁暖气费什么时候交*?西宁2015供热费什么时候收费?根据国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发展改革委有关通知要求,为逐步理顺我西宁天然气价格,疏导因上游提价而形成的价格矛盾,**我市天然气市场供应,使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趋于合理根据国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发展改革委有关通知要求,为逐步理顺我西宁天然气价格,疏导因上游提价而形成的价格矛盾,**我市天然气市场供应,使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趋于合理,**百姓供暖需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和委托第三方对集中供暖企业进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市**报请省**同意,经西宁市**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对我市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此次我市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调整自2015年10月15日起执行。
集中供暖用天然气价已调整
调整标准:每月每平方米4.90元调整为5.77元●居民按套内建筑面积计收取暖费●高层小高层收0.20元二次加压费●调价后供暖服务要质价相符●不得在规定以外加收任何费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3年7月份调整了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根据省**2014年9月9日召开的西宁等地天然气价格调整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的安排部署,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西宁实际,我市于2015年4月15日对城市居民集中供暖锅炉用天然气价格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每立方米1.30元上调至每立方米1.60元,每立方米上调额度0.30元,上调幅度为23.08%,因此,我市居民集中供暖价格的调整势在必行。
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如何调整
◆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由现行每月4.90元/平方米调整为每月5.77元/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上调0.87元,上调幅度为17.76%。
◆非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继续实行**指导价管理,即非居民集中供暖价格在居民供暖价格每月5.77元/平方米的基础上,允许上浮25%-30%,下浮不限。具体供暖价格由供暖经营单位在**指导价的范围内同用户协商议定,并签订供暖协议。
◆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按套内建筑面积计收取暖费。
◆非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按实际租赁或拥有产权建筑面积计收取暖费。
◆高层、小高层集中供暖价格加收每月0.20元/平方米的二次加压费,没有进行二次加压的供暖企业或单位不得收取加压费。
调价后供暖服务要质价相符
市发展改革委9月29日下发《关于调整西宁地区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的通知》明确,本次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调整后,各供暖经营单位给用户提供的供暖温度在供暖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用户室内采暖温度应为18℃±2℃,不低于16℃”的标准要求,以**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对于因供暖企业造成的少数居民用户家中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供暖温度标准的,经用户和供暖方确认后,供暖经营企业在收取住户取暖费时,应视具体情况给予酌情减收取暖费用,具体减收幅度由双方协商议定。上述规定的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标准为用户*终到户标准,各供暖经营单位不得在上述规定价格标准的基础上加收任何费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