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员工离职未休年假工资补偿标准规定

2016-09-22来源 : 互联网

如下湖南省员工离职未休年假工资补偿标准规定是第一纸金网教育网小编整理的,由于2016年政策尚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往年版本,如有变动,以官网为准。

湖南省员工离职未休年假工资补偿标准规定

6月即将来临,好消息先一步到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

连续工作1年以上即可休年假

湖南省的《细则》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连续工作”和以下“累计工作”的时间,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细则》明确,机关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可以在一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单位安排的特殊工作任务等,不能在本年度休年休假的,单位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本人的意见。

标签: 年假工资补偿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