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购并举是未来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方向,而农村集体土地入市的节奏也在进一步加快。今年8月,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被确定为利用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
10月30日,合肥市**第10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住房租赁试点将有新举措。
《通知》提出,以市本级及主城区各区、各开发区(含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国有投资公司为主体,分别组建国有房屋租赁公司,负责本级租赁住房房源的筹集、运营和管理。
按照*新要求,年底前,该公司需筹集租赁住房不少于2000套;到2020年,该公司累计筹集租赁住房将不少于2万套。重大消息!16万套集中式租赁房要来了。
各区、各开发区要相应成立区级国有房屋租赁公司,今年11月底前全部挂牌运营,年底前,各区、各开发区分别筹集租赁住房不少于500套。到2020年,全市区级国有房屋租赁公司累计筹集租赁住房不少于2万套。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传统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将自有商品住房项目中的部分房源进行长期持有,并向市场租赁。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开展合作,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专业化的运营模式。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住房租赁托管、居间代理服务及相关专业化服务。对于年居间服务超过1000套住房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年居间服务超过100套住房的物业服务企业,在房源核验、租赁备案、税务办理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
另外,合肥还将鼓励个人将自有闲置住房委托住房租赁企业或通过**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出租;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住房租赁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租赁关系。重大消息!16万套集中式租赁房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