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近日,巢湖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优待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以巢湖市2013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9358元为基数,确定今年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为9358元,其中**兵增发1倍,新疆兵增发2000元。
据介绍,2012年巢湖市入伍人员为365人,2013年入伍389人,两年共754人。其中,**兵50人、新疆兵68人。今年发放优待将达到770万元。通知就今年优待的对象、范围、优待金发放标准、发放办法以及在校大学生入伍优待等分别作出了规定,还对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作出了明确。
通知规定,在优待标准方面,以2013年度巢湖市农民人均纯收入9358元为基数,优待金发放标准为:服现役义务兵家庭每户按100%兑现,即9358元;**兵增发每人1倍,新疆兵每人增发2000元;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每户按70%兑现,即6550元;残疾军人每户按50%兑现,即4679元;其他对象每户按33%兑现,即3088元。
针对在校生入伍优待问题,根据规定: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大学生,由征集地县级人民**按照当地城镇义务兵优待标准进行优待;部队直招士官和部队院校在地方直接招收的国防生,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但不发给优待金。
对在部队立功受奖的义务兵要分等次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巢湖市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据了解,在合肥市所辖县市区中,巢湖市优待标准居于较高水平,去年巢湖市优待金的标准是88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