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男子董某虽然只有高中文化,但头脑精明,在芜湖市成立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有了这家公司,董某展开了密集的资金借贷。手中有钱,董某的生活极尽奢侈。然而,董某的富豪生活只是一个泡沫。昨日,董某因集资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获刑二十年。他骗来的2400多万元,几乎已被他挥霍一空。
【火爆】汽车公司低价销售68人缴千万预付款
2012年2月,董某与贺某某(另案处理)、朱某共同出资100万元,注册成立安徽某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主营各类汽车销售。 2012年5月,董某担任董事长,负责联系车源,确定汽车销售价格。
为了让公司一炮打响,董某制定了独特的营销策略。他以低于市场10%至20%的价格与客户签订汽车销售合同,并预收客户的定金和预付款。由于销售价格比市场同等行业低,因此,董某的策略很快就收到成效,先后有68人缴纳了定金和预付款,总金额高达1240余万元,其中仅肖某某就交了146.97万。
不过,这些客户交了钱之后却一直拿不到订购的汽车。
【奢侈】去一趟娱乐场所花费三五万正常
在外人的眼中,董某是个不折不扣的有钱人。
朋友吴某说,董某平时花钱非常大方,有四辆豪车。此外,董某还经常买一些高档奢侈品送人,而他自己使用的一个爱马仕包价值26万元。
司机则说,董某每个月的花费都在二三十万元,使用的化妆品每套在万元以上。平常,董某在芜湖生活的时间较多,而每逢他回合肥,与朋友吃一顿饭都在万元以上,出入娱乐场所每次花费都在三五万。
董某对朋友也出手阔绰。一个朋友过生日,董某送了一尊30克的金佛,还帮助这个朋友在合肥选购了一套房产,连30万的首付款也顺带支付了。另一个朋友家中盖房子,董某豪爽地送了10万元。
【惩罚】诈骗2400多万换来20年刑期
2012年10月8日,董某向警方投案自首。他坦白说,自己的钱都是骗来的。
原来,董某在明知没有能力偿还所集资金的情况下,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等手段,从民间大量吸收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挥霍。
此外,董某指使公司的工作人员以低于市场价格诱使客户签订汽车销售协议,在收取客户订购车辆的定金和购车全款后,却拒不履行合同。据统计,董某诈骗共计68人,总金额为1240余万元。归案时,这些钱几乎都被董某挥霍殆尽。
芜湖市中院审理认为,董某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涉案金额达1250余万元;又构成合同诈骗罪,涉案金额达1240余万元。
昨日,记者获悉,董某因犯两罪共获刑二十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同时,法院判令将董某的犯罪所得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