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合肥市长江东路的东七农贸市场,7月底改造结束,32个白肉铺位重新招标。8月17日,该市场经营户刘来四向本报反映称,管理方在**轮流标,第二轮未开始前就将其中15号摊位私下出租。次日却又将其拿出来竞标,自己中标后又不算。对此,管理方称,15号摊位*轮竞标实未流标,被承租人中标。至于次日又将其竞标是忙中出错,并称刘来四无竞标资质。
【投诉】高价中标发现摊位已被租走
7月26日,**轮竞标在东七老市容局大楼进行。 “由于双方未沟通好,没有一人投标,32个白肉摊位全部流标。”刘来四称,流标后街道、管理方和经营户约定,于次日下午3点,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第二轮竞标。第二轮竞标如期举行。 “我参与了15号摊位的竞标,标价是1100元/月,是3名参与竞标的经营户中,出价*高的。还有2家出的价,分别是1080元/月和1060元/月。”刘来四称,现场公布结果后,他成功中标15号摊位。“结果我在签合同时,却被告知15号摊位已被租出去了。 ”刘来四称,他打听到承租人不是别人,正是出价1080元/月和自己角逐15号摊位的经营户关某。
【协调】两家争执不下 一方开始经营
“竞标前竟然就将标的物租出去了,是否**违规?这是疑问一。摊位明明已租出,之后竟还摆上台面,继续公开竞标,这是疑问二。承租人明明已租下摊位,还跑来参与该摊位竞标,这是疑问三。 ”种种说不通的事实让刘来四疑惑不已。据刘来四称,他后来才得知,关某是7月26日下午**轮竞标结束后,和甲方签的合同。
“得知情况后,我就去和街道、市场管理方讨解释。管理方负责我们白肉区招标的负责人吴某,也没给什么解释,看到我和关某两家在那闹,就说,在事情没有调查清楚前,你们两家都不许在15号摊位经营。 ”刘来四称。后据市场杨姓等其他几名经营户介绍,夏华英和关某一家人在争执中,互有推搡。“冲突发生后,市场方曾让关某停止经营,但过了几天他又回来经营。 ”夏华英称。
【调查】经营摊位一方已签相关合同
昨日10时许,记者来到东七农贸市场进行调查。刘来四向记者出具了一份声明,证明自己7月27日中标15号摊位。上面还有王宏根等7人签名。
记者发现,15号白肉摊位,一名穿白色T恤的男子坐在摊子里,招揽着顾客。该男子自称姓关,称他已经和市场管理方签了合同,是合法经营,并称“刘来四自己已有一门面。 ”
记者随后来到东七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薛姓主任称,自己对刘、关两家争摊位的事情不知情,但知道两家有冲突。”薛主任称,一吴姓人员任白肉组组长,“你问他吧。 ”由于吴某不在办公室,记者拨通其电话,表达了采访意图。话刚落音,吴某直接挂掉了电话。
四大疑问
*轮竞标,15号摊位有无流标?
18日15时许,记者再次来到东七街道办事处。和薛某、吴某以及关某进行了对话。薛某称,7月26日*轮竞标,15号摊位并未流标,而是由关某中标。随后,关某给记者出示了一张中标通知书。通知书上注明中标的经营户是关某,中标时间为7月26日。
15号摊位为何第二轮又被竞拍?
对此,薛某拨通了农贸市场肉食组组长吴某的电话。吴某对此称,这是农贸市场管理方忙中出错。然而记者对此仍有疑问,管理方忙中出错,那为何*轮中标人关某也没有及时提醒管理方,还参与竞标呢?对记者此疑问,相关部门未予回答。
关某为何一直在15号摊位经营?
薛某告诉记者,当时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为了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市场方要求双方都消消气,都不要出现在矛盾集中的这个摊位。但因为7月26日,关某已经取得了中标通知书,他有权在事后任何时间回到摊位上经营。这一点市场方无权干涉。
刘来四无资质为何能参与竞标?
对此问题,吴某告诉记者,刘来四虽然在27日本不该重复进行的15号摊位招投标中,出了*高价。 “但像他这样在市场内有门面无摊位的新户,根本不具备竞标资格。 ”按其说法,刘来四没有资质竞标,他又为何出现在了竞标会现场?薛某解释称,“当时现场的确比较混乱,刘来四可能托人拿到了桌子上的竞标单,*终开出了1100元的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