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区2014年居民医保参保自7月1日启动,至9月20日结束。目前,参保居民已超过101万人,比2013年参保人数增加3万多人。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本次参保居民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按照政策,参保人员在本市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80%。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参保人员患有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小儿脑瘫等27个特殊病种,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另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全职太太如生育,顺产(含助娩产)补助600元、剖宫产补助1200元。本年度参保工作结束后出生的新生儿,可自办理好新生儿合肥市户籍登记后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每年30元的标准缴费,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