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财政大力支持临时救助工作

2014-10-02来源 : 互联网

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近期,亳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该进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亳政〔2014〕47号)。该文件要求,从2014年起,依据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市人口数,按照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安排临时救助资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按照2:8比例共同承担。近日,亳州市财政部门共拨付126.6万元用于开展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工作。此项资金主要用于遭遇各种临时性、突发性事件及其他特殊原因而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的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

二要着力抓好当前重点工作。科学分析收入形势,全面梳理支出进度,确保完成收支目标。抓好预算编制,做好指导帮助,按时完成编制任务。做好“开门办预算”,细化方案,明确要求,扩大公开评审范围,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认真盘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加快支出进度,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服务意识,严格执行上门会商、县区帮联、限时办结等制度,简化办事流程,优化服务环境,坚决不给部门和群众增添麻烦,不断提升效能水平和财政形象。

三要着力抓好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市委部署要求,认真完成局党组安排事项,以敬终如始的精神,一件一件抓整改,一事一事抓落实,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局机关组织生活,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制定活动计划,明确时间要求,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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