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称重阳敬老未必要放假

2014-10-08来源 : 互联网

10月2日(农历九月初九)是中国民间传统节日重阳节,而2012年底表决通过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亦将此日定为“老年节”,今年是“老年节”实行第二年,为本就有“尊老、敬老”意味的重阳节带来了不同往常的关注。此前曾有人呼吁重阳节放假,方便与父母团聚。学者张颐武指出,假日设置应该适当,(重阳节)不一定要放假,要实现“敬老”目的,良好的交流是对父母最大的安慰。

重阳节为传统祭祖节日源自古代”忌讳”观

重阳节是杂糅多种民俗为一体而形成的汉族传统节日,也是中国传统四大祭祖节日之一。古时重阳节的习俗较多,主要有登高游玩、赏菊饮酒、插茱萸、吃重阳糕等。

著名民俗学家萧放介绍说,重阳节最早起源于古代“避忌”的观念。据传说,那一天要是不离开住的地方去山上的话,可能就会遇到灾害。有人避走山上之后,回到家中发现牲畜都死了,相当于代自己“受过”。所以后来形成传统:重阳一定要登高。

至唐代,“重阳”被正式定为民间节日,当时宫廷、民间同贺重阳节,并且在节日期间进行各种各样的活动。该习俗被历朝历代沿袭下来,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

为了倡导全社会树立尊老、敬老的风气,弘扬传统民俗文化,中国政府在1989年将每年的这一天定为“老人节”、“敬老节”。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年12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亦明确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

“老年节”(重阳节)“放假”呼声仍存

将每年农历九月初九定为老年节,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关爱及弘扬传统文化的愿望,然而,该节日施行一周年以来,效果似乎并不明显。随着现代人工作的繁忙,亲情有意无意遭到漠视,对于不少老年人来说,与子女登高过重阳逐渐成为一种奢望。

除了“常回家看看”已入法,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用人单位应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今年老年节恰逢国庆节长假,给年轻人提供了回家探望父母的便利。但不少网友表示,这种情况并非每年都有,多数时候重阳节正处上班时间,无法陪伴父母。

或许正是因为该原因,将老年节(重阳节)升格为法定假日的呼声一直存在。不少人也认为,老年节当天应该放假,多给年轻人一个探望父母的机会,让“重阳敬老”名副其实。

对此,张颐武则表示,假日制定应该适当,也不应过多,“目前三个中国传统节日中秋、春节、清明等均作为假期,真正弘扬“敬老”的意义或许并不需要每天在一起,而是要做到将其融入进内心,并在日常生活中反映出来。“

良好交流是对父母最大安慰

自古以来,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一直将传统佳节的相聚看的极为重要,然而,随着社会演进,家庭结构发生改变,“工作”与“回家”似乎互有抵牾。张颐武表示,重阳节为重要传统节日,除蕴含丰富习俗外,还具有敬老的独特含义,象征文化传承、生命生生不息。

“家庭是社会的根基,可以调节个人、社会上的种种不顺利,尤其在社会急剧转型的时期,中国人注重家庭的特点尤为重要”张颐武解释。

“目前交流方式多样,比如可以在微信中多聊天,尽量压缩距离感,让父母感受到关怀。”张颐武指出,单就“敬老”来说,良好的交流是对父母最大的安慰,“很多父母并非认为子女不孝顺,而是交流中表现出不耐烦的态度。”

谈及近年来民间、国家对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愈加重视的现象,张颐武表示,这说明对中国传统文化价值的回归,“社会需要有共同价值观,而传统文化中自有其需要的一套具体(内涵)。”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