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出台

2014-10-13来源 : 互联网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安徽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方案从推进结构调整、实施降碳工程、夯实节能基础等七大方面明确目标与路线图,提出力争提前完成“十二五”减排总体目标、到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18%以上、80%以上县区开展节能监察等细化任务。

方案提出,各地各部门把节能增效、低碳发展作为实施生态强省战略的重要着力点,主要目标是,今明两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分别下降2.8%、2.4%以上,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下降3.0%、3.0%以上。2014年,全省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较2013年分别减少0.6%、1.5%、1.0%、5.0%以上,力争提前完成“十二五”减排总体目标。

围绕严控能源消费目标责任、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实施节能降碳工程、抓好抓实重点领域、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夯实节能工作基础七大方面,方案细化目标、路线图及责任部门。根据该方案,能源消费增长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未完成年度控制目标任务的地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将被问责;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比重提高到6%左右,节能环保产业年产值达到2200亿元;推进建筑、交通、公共机构节能;现役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设施,稳定达标排放,2014年底前,全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5.8万辆,到2015年,所有县级行政区及重点流域的重点建制镇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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